为了满足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要求,诚邀各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PCR)实验室建设资质的供应商在6月4日之前到五通桥区人民医院(行政五楼会议室)领取项目比选文件。
项目建设咨询电话,孔科长0833-3358119。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0833-3351418或直接到医院行政办反映。
五通桥区人民医院
2020年5月29日
川公网安备 12028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