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拟投资90000万元于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幸福村、易坝村建设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及四川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及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特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项目为迁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约77亩,新建建筑面积75000m2,拟建设病床床位500张,新建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感染楼、制氧站、垃圾房及污水处理机房等。新建整个医院由一栋10层医技、门诊住院医技、门诊住院、行政 等组成的综合楼 、一栋2层传染门诊、1栋1层制氧站以及1栋1层垃圾房及污水处理机组成。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投﹝2021﹞32号进行了批复,项目总投资90000万元,环保投资1082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1.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为两个阶段:项目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
(1)施工期
施工期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其影响时段为建设施工过程段,有临时性、暂时性等特点,施工过程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包括:(1)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2)废气:主要为硫化氢、氨和饮食油烟等;(3)噪声:设备噪声、车辆噪声和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4)固废:一般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无毒无害药品的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楼医疗废物、其他区域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废干燥剂、检验废液、废紫外灯管、在线监测废液、废滤芯。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经处理规模为5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NH3-N、TP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规定排放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后经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岷江,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处理生化处理(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消毒工艺(二氧化氯消毒)”组合工艺。
(2)废气:院区浑浊带菌空气通过对医院采取喷洒消毒液、设置紫外光消毒设施,加强自然、机械通风等措施;将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产生的负压吸引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紫外光照射的方式消毒后,通过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内置排风井引至10F楼顶排放;含菌气溶胶拟采用II级A2型生物安全柜过滤后的废气通过排风井引至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10F楼顶高空排放,检验废气经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风井引至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10F楼顶高空排放;感染楼产生的负压带菌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紫外消毒的方式处理后,引至感染楼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垃圾房异味统一收集引至污水处理站一套活性炭+紫外消毒处理后经站房楼顶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过专用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排放的废气由抽排风系统统一收集后,由自带的消烟装置处理后由专业烟道引至门急诊技术住院综合楼楼顶高空达标排放;煎药房产生的煎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尾气经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3)噪声:项目采取隔声、合理布局及减振等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乐山市五通桥区规划要求。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实现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在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幸福村、易坝村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LBotbdYuBB8c9otY0htXQ 提取码:mxh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W1n14UAVItBvc21FsRQQ?pwd=nyqw
提取码:nyqw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30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景刚伦
联系方式:13990665117
电子邮件:2913364600@qq.com
2、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清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彭小明 13388194692 成都市武侯区天仁路。